数 学
一、命题依据和命题原则
1. 以教育部《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》(2011年版)和现行教材为命题依据,试题求解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与技能均以课标要求为准.
2. 关注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,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重点知识、重要技能的掌握情况,考查数学活动过程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.
3. 试题素材、求解方式、尽量体现公平性,尽量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才能够理解的试题素材.
4. 题目的形式不拘泥于教材中的形式,数学思想方法,数学能力是重点.
5. 整套试题重在考察通性、通法,不出偏题、怪题,兼顾试题的基础性、综合性和现实性.
6. 已在2011版课标中删去的内容不再作为考试内容.
二、命题范围和考试内容
1. 现行教材(《人教版》7—9年级)中出现的内容均为考试范围,其中的《数学活动》、《课题学习》作为了解内容.
2. 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:
数与代数占45% 左右,图形与几何占40% 左右,统计与概率占10% 左右,综合与实践占5% 左右.
三、考试方式和试卷结构
1. 考试方式
考试为书面笔试考试方式,时间为120分钟,满分150分.
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带三角板、圆规、量角器、铅笔等进入考场.是否可带计算器,以招办通知为准.
2. 试卷结构及题型安排
试题分为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.选择题为单项选择题;非选择题中的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写出结果,解答题(包括:计算题、证明题、阅读题、画图题以及探索题),要求写出解题的主要过程,关键步骤不能省略.
四、题型安排:
第Ⅰ卷:一.选择题12个(每题4分,共48分 )
第Ⅱ卷:二.填空题6个(每题4分,共24分)
三.解答题8个(共78分)